光伏电价补贴不用开具增值税发

2013-04-24 10:06:00来源: 华控能源 责任编辑:admin阅读次数:1162

国家税务总局今年1 月8 日下发了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以下
简称公告),其中规定: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,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,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,不
征收增值税。
光伏电站电价分为两部分,一部分是按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(西北地区是0.25 元/度),另外一
部分是国家财政部从可再生能源基金里面拨付的财政补贴。如果按公告解读,以后光伏发电企业从国家财
政部拿到的光伏电价补贴将不用开具增值税发票,这对广大光伏发电企业来说将是利好消息。
据悉,公告自2013 年2 月1 日起施行。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,按本公告规定执行。